肺癌病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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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离婚假结婚伪造交通事故制造意外死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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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经记者:涂颖浩每经编辑:廖丹

在电视剧中,有人为了巨额保险金选择“假死骗保”;在现实生活中,骗保的戏码也不时上演,除了骇人听闻的“杀亲骗保”,甚至还有人为了保险理赔金甘愿配合“自杀”。

年,一场精心策划的以“自杀”伪造交通事故的骗保事件悄然发生。假离婚、假结婚、伪造交通事故、制造意外死亡……“骗保案”最终演变成了“骗保+故意杀人案”。而“导演”这起案件的杨慧峰,早已不是初次“骗保”。

此前的两年间,杨慧峰、孙鑫夫妇伙同多人作案10余起,共骗得保险理赔金.34万元。从替人出资购买保险,到联系癌症患者“顶替”体检,再到伙同保险代理人员及核保核赔人员以虚假资料申请理赔,最终获得保险金,该夫妇俨然形成了一套“教科书”式的骗保手段。

“师父”点拨,骗保初尝“甜头”

年,在葫芦岛市龙港区,杨慧峰、孙鑫夫妇二人经营的中介所内,杨慧峰为被保险人张某伟出保险费,在网上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。保险考察期后,一个保险公司的“内应”将理赔财险上传至保险公司网上平台,以被保险人张某伟的名义申请理赔。当年10月26日,夫妇二人拿到了保险公司的理赔金.07元。

这位“内应”是一位保险代理人孙丽艳,杨慧峰称其为“师父”。“给亲友上保险再帮助其以保险理赔金的方式将保费套回。”经这位“师父”的点拨,夫妇二人初尝到骗保的“甜头”。

为了“师父”在骗取保险金的过程中对其进行帮助、指导、顺利通过,杨慧峰将在沈阳购买的、登记在妻子孙鑫名下车牌号为辽AR60**的黑色天籁轿车送给这位“师父”,经葫芦岛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,在价格认定基准日的价格为人民币8.76万元。

此后,经中间人介绍,杨慧峰认识了患有直肠癌的张某(已故),就张某顶替他人治疗骗取保险金达成一致。保险考察期过后,医院顶名张某伟接受治疗,产生张某伟医院检查材料。

杨慧峰、医院出具的材料提供给“师父”孙丽艳初审,孙丽艳再次上传虚假材料至保险公司网上平台,以张某伟名义申请理赔。这一次,由于为张某伟在网上加投人身保险,夫妇二人拿到了理赔保险金21.23万元。

接着,二人又如法炮制,带着患医院顶名其他被保险人接受治疗,产生被保险人患医院检查材料。再度与孙丽艳以及一位核保核赔部调查员王兴里应外合,三次如愿从保险公司拿到了保险理赔保险金18万元、20万元、25万元。

预谋“自杀”骗保,事前投保19单人身意外险

年4月的一天,杨慧峰与患有直肠癌的张某预谋,给张某投保大量人身意外保险,然后张某撞汽车自杀,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。

为了分得一半的赃款,杨慧峰与其妻子孙鑫假离婚后,孙鑫再与张某假结婚,并与张某商议取得的保险金两人各一半。

年6月19日至7月3日期间,杨慧峰、孙鑫为取得保险理赔款,以张某、孙鑫名义分别在9家保险公司为张某投保19单重大疾病、意外伤害保险,由杨慧峰缴纳保费.98元,最高意外伤害预估赔付额万元,普通意外预估赔付额万元。

十余天后,六家保险公司分别找张某办理退保。

杨慧峰为张某购买了墓地。年7月,杨慧峰到张某家与其商议赃款分配,并由杨慧峰给张某的妻子谢某签署一张欠条。

年7月20日上午,张某给杨慧峰打电话称自己受不了了,让杨慧峰将其“送走”。杨慧峰便开车到张某家,张某的妻子谢某、儿子、岳父母等人都出来与其告别。

由于异地意外死亡便于保险理赔,杨慧峰和张某选择在山海关伪造交通事故意外现场。张某为了造成一个人去山海关的假象,由杨慧峰出50元,张某自行购买一张葫芦岛到山海关的火车票。

杨慧峰驾车拉载张某从葫芦岛西口上高速,到山海关下高速,找到一家宾馆,开两间房各自休息。

当日下午,张某与其姐姐视频时说:“姐,我回不去了,我也后悔了。”

张某姐姐问:“后悔是什么意思,你快回来吧。”

张某称:“已经回不去了,要是回去该有人不愿意了。”

张某在视频时告诉妻子谢某以后都听杨慧峰的。

当日19时30分许,杨慧峰带张某吃烧烤喝啤酒并吃了止痛药。21时许,杨慧峰驾车带张某到山海关外环,张某换了新衣服,下车转了一圈又回来,与杨慧峰交谈后,下车又走了。

杨慧峰将车开到路上又走了二三十米,调头到马路对面,大约五分钟看见张某被撞倒躺在地上,看到一个骑电动车的路人看见现场并报警后开车走了。

原审法院认为,被告人杨慧峰利用与张某之间的特殊关系,为张某投保大量的人身意外保险,让张某产生对金钱利益的期待,在张某身患直肠癌晚期、生存意志不坚定并产生轻生以骗取保险金的主观故意时,对其进行引导、帮助,促使张某自杀身亡,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,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。

二审法院也认为,杨慧峰为骗取保险金帮助他人自杀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。

“教科书式”骗保:顶替体检,造假病例

截图来源:裁判文书网

根据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()辽14刑终25号:

被告人杨慧峰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;犯保险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

被告人孙鑫犯保险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

在此案中,杨慧峰、孙鑫夫妇二人伙同孙丽艳等人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共谋采用出资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保险,通过重大疾病患医院进行治疗、检查的方法,获取被保险人患病的虚假病志及诊断材料,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。

在通过患有直肠癌的张某,为被保险人投保、造假病历之后,杨慧峰等人深陷这一系列骗保的招数中无法自拔。

接连通过患有肺癌的郭某(已死亡)、患有尿*症的徐某顶替被保险人,多次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20.96万元、20.43万元、29.59万元、16.55万元。

原审法院认为,本案被告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。

首先,出资投保的杨慧峰、孙鑫以及负责上传材料的孙丽艳、核保的王兴,介绍病人的其他被告人,主观目的均是为了骗取保险公司的理赔保险金而分得利益。

其次,被告人客观上实施了骗取保险金的行为,本案被告人明知被保险人没有癌症或尿*症,为了骗取保险金采取做假身份证让患病的人医院诊断,即虚构保险事故,而且被告人客观上分得了骗取的保险金并因此获赃。

最后,本案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复杂客体,不仅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,也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。

二审法院也认为,上诉人杨慧峰、孙鑫等人及其他原审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出资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保险,通过重大疾病患医院进行治疗、检查的方法,获取被保险人患病的虚假病志及诊断材料,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。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。

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杨慧峰、孙鑫夫妇二人在骗保成功后胆子越来越大,竟萌生了帮助他们“自杀”的念头,多行不义必自毙,最终双双陷入身陷囹圄。

在这起造假病例骗保案中,在二人经营的中介所内投保的保单,十余次出险的案件均在刚刚度过等待期后,单次保额均在20万元左右,但也足以引起保险公司的重视。保险公司代理人、核保核赔部调查员与夫妇二人合谋为骗保提供了极大便利。不义之财不可得,共谋骗保之人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

保险诈骗罪早已被列入刑法。我们应合理利用保险这一作为转移风险的工具,而不要妄图以身试法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,有“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,骗取保险金的”等情形,进行保险诈骗活动,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保险事故的鉴定人、证明人、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,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,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。

封面图片来源:摄图网

每日经济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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